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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2022年度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建设规划(2020-2023)》精神,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是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以服务珠江—西江经济带合作发展的重大需求并推进将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流域民族和谐团结模范区为目的,围绕珠江—西江经济带合作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广西特色新型智库。

   为全面贯彻落实《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粤桂联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精神,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努力将珠江—西江经济带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与泛珠三角区域深度合作的示范区、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设立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加强对珠江—西江经济带合作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有组织攻关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建设性社会影响的重大突破。

   二、项目指南

   项目选题必须以珠江—西江经济带为研究区域,围绕珠江—西江经济带合作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向:

   (一)珠江—西江经济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

   (二)珠江—西江经济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研究

   (三)珠江—西江流域民族和谐与社会治理研究

   (四)珠江—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五)珠江—西江经济带融入海上丝绸之路研究等

   建议项目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题目。

   三、申请条件

   (一)全区本科院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不得将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

   4.已经获得本研究院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或者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三)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以组建交叉学科项目组的形式进行申请。每个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至少含有两名在校学生。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对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2万元/项的经费资助。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之初拨付第一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40%),通过结题之后再拨付第二期经费(项目总经费的60%)。

   (二)项目结题时间为2023年11月。未按期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将被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如有项目负责人离校、离职等情况,项目经费自行终止。

   五、项目成果及评估验收

   (一)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三)凡以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字样且为第一资助基金,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

   (四)结题条件可从下面任选其一:

   1.项目组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智库成果,1篇获省部级信息刊物单篇采用;或1篇获省部级信息刊物综合采用,且获省部级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或1篇获省部级颁发的决策咨询成果奖三等奖。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2.项目组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SSCI 四区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3.项目组撰写并出版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教材1部。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26日前统一将《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A4纸双面印制,一式5份)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2室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wkzx@gxnu.edu.cn,邮件请注明“单位+珠西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字样。

   未尽事宜,请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老师 谭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7 3697265。

 

   附件:

   1.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

   2.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汇总表

 

 

             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