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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文科中心〔2023〕1号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文科中心)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保障项目研究质量与按期结项,广西文科中心启动2023年上半年相关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2022年之前(含2022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培育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委托项目、丛书编纂专项课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项目、加强“四史”学习教育专项项目、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项项目、教育综合改革评价专项项目、创新创业专项项目、依法治校专项项目、新农村发展研究专项项目、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项目、人工智能专项项目、人工智能+教育专项项目等。

(二)广西文科中心“‘人文强桂’社会服务行动工程”项目。

(三)2022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广西文科中心“智库成果培育工程”专项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获批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中的既定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和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2)。

(二)请按如下结题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项目立项时签订的合同文本;

3.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4.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项目负责人所著章节和字数的说明);

5.研究报告(目录、正文);

6.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结题支撑材料;

7.结题汇总表(另附,无需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签章)。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5月16日前统一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及结题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印制,鉴定结项审批书与相关结题支撑材料需装订成册)至广西文科中心办公室(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kyk@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文科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7266。

 

附件: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汇总表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4月7日